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要坚持好字优先,推动科学发展,必须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可以预见,从2008年以后,在加快“三个转变”下,我国钢的消费强度必将下行,国内市场对钢的需求的增长幅度必将逐步减缓。
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要求,国家的政策导向是:抑制高消耗、高污染行业和项目的投资增长,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技术、知识密集型产品出口,控制能源、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从税收政策上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和节能降耗改善环保的设备更新投资;鼓励技术引进和进口国内不能制造的设备及能源资源;鼓励海外投资,建立稳定的海外资源供应渠道;深化资源、能源价格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矿产资源税和环境补偿费;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内需,提高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要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要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谋划今后如何科学发展。
3.中国钢铁工业不把扩大出口作为自已的战略发展目标,不作世界钢铁供应基地
按照中国资源贫乏、生态环境形势严竣和国内市场需求巨大的基本国情,以及我国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国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国钢铁工业没有义务更没有必要充当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钢铁供应基地。我们到2020年的发展只能定位于主要满足我国10几亿人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上。我们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必须以较少的物资消耗和较小的环境代价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为前提。2007年,我国出口钢坯643万吨,平均单价只有454.0美元/吨,进口钢坯24万吨,平均高达1808美元/吨;我国出口钢材6265万吨,平均单价只有704.43美元/吨,而进口钢材1687万吨,平均到岸价高达1218.28美元/吨。由此可见,今后我们必须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只有出口部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钢材,才有必要到国际市场参与竞争,接受检验,以利于不断提升我国钢铁工业的整体素质。
我们应该积极拥护我国政府采取的限制部分低附加值钢材和半成品出口的政策。但同时,我们也建议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政策,调整出口关税计征方式,以利于区别对待,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二、关于钢铁工业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提高产业集中度相结合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钢铁生产能力迅速扩张的实践说明,在现行体制机制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之前,总量控制是难以实现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显著成绩,是我国板带材生产能力长期不足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炼铁、炼钢装备结构优化问题还没有解决,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高炉只占现有炼铁生产能力的40%左右,100公称吨位以上的大型炼钢转炉只占现有炼钢生产能力的三分之一左右。其原因是大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钢铁集团发展速度受到宏观调控限制而慢于失控的地方中小企业。
按照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在没有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情况下,要实现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按14亿人口估算,那么就需要年产7.7亿吨钢,人均消费550公斤钢,这是和中国的国情不相适应,也是客观条件不可能实现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06年7月31日在二届七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发布对“十一五”期间中国钢的消费需求预测,2010年需4.9亿吨(进出口平衡);2007年7月29日在三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根据一年多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又对2010年中国钢的需求预测值做了调整,在进出口平衡的条件下,需求的最低值为5.1亿吨钢,最高值为5.5亿吨钢,现在看来这个预计可能是比较接近实际的,2010年以后何时出现峰值?是多少?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包括钢协在内的有关机构开展研究。现在看,正在建设的项目完成后,我国钢的产能在2010年将达6亿吨左右,钢铁生产能力继续扩大的需求空间和前5年的高速扩张相比已经不多了。我们应该十分珍惜有限的发展空间,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控制总量与优化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相结合的问题。好字优先地发展钢铁工业,就要强调优化结构第一,总量控制第二。
除了装备结构优化(大型、节能、环保、高效)问题外,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发展大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结构优化(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国内空白产品,不断开发升级换代的新产品)工艺技术和企业管理模式优化等结构优化,是站在历史新起点上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主题和必须应对的挑战。特别是提高产业集中度问题,已成为我国钢铁工业实现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
2005年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其中的第三条政策目标是:“通过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兼并、重组,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企业集团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0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两年多过去了,钢铁企业联合重组虽有一定进展,但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快于大型企业集团,前10位钢铁企业集团产钢量占全国钢产量的比例只略有提高,我国国有或国有控股钢铁企业产钢量占全国钢产量的60%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综合部门以及各省政府领导部门应该尽快拿出具体政策措施,解决防碍企业联合重组的实际问题,切实承担起领导、引导、推动落实提高产业集中度的责任。
我们已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资委以企业出资人的身份牵头,制订以特大企业集团为核心的跨地区联合重组规划,实现有组织、有计划、有明确目标要求,又结合企业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效应最大化的联合重组,力争在2010年前有几个大集团进入世界钢铁企业集团前10名。 企业联合重组一定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明确人、财、物要合并,投资建设规划、科技开发、产供销管理要统一,直到企业文化协调融合,这样的联合重组才有实际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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