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重点支持政策,分步组织实施。国家修订颁布《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在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地方相应的计划中,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建立节能共性技术和通用设备科研基地(平台)。鼓励依托科研单位和企业、个人,开发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设备。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对高投入、高风险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
(七)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
一是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能耗信息、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导企业挖潜改造,提高能效。二是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节约量作为资源纳入总体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电力。三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五是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六是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即耗能用户或行业协会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
(八)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一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的检测,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及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做好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九)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将节能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曝光那些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现象,宣传节能的典型。节能要从小学生抓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技术和典型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在每年夏季用电高峰,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节能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
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各地区、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节能自律。
政府机构要带头节能,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规章制度,推行政府节能采购,改革公务车制度,努力降低能源费用支出,发挥政府节能表率作用。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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