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多管齐下,解决地方基建项目资本金短缺的瓶颈。记者获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已制定了降低某些产业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办法,目前还在征求银监会等部门的意见。 “2004年为了加强宏观调控而提高了四大行业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现在出于扩大内需的目的,我们认为适当降低比例并无不可。”一位发改委官员对记者说。 上述官员称,发改委已经就项目资本金降低比例提出方案,并在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目前还未得到银监会的反馈。 按照发改委2008年11月初的测算,“4万亿”投资总额中,今明两年需地方配套1.12万亿元,按2008年四季度的水平估算,各级地方政府有能力承担的配套资金总计6200亿元,资金缺口达5000亿元。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还不确定。 为解决经济刺激计划带来的资本金缺口问题,各部委都出台了相应的援手政策:财政部将代发2000亿元地方债;银监会也允准商业银行向经发改委立项、政府批准的合规项目提供资本金搭桥贷款;央行允许少数省市可以发行中期票据来补充项目资本金;发改委拟将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同时还在修改资本金贷款相关办法。 不仅是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发改委也在着手制定资本金贷款的实施细则。 2月19日,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在第二届上海金融论坛间隙曾透露,修改的思路是让银行参与地方政府的资本金贷款招标,同时利率下浮20%至30%,政府提供部分贴息来吸引银行参与。同时规定,资本金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的40%,比如1亿的项目资本金贷款最多只能占到4000万元。 徐林称,贷款只能用于政府的特定投资项目,只能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的2009年和2010年期间,项目范围就是“4万亿”框架里面的项目,“过了这两年,按目前的设计,是不能再做这样的贷款,完全是为了刺激当前的经济而实施的特别政策”。 据记者了解,发改委希望能尽快将修改办法上报国务院,但当前尚存争议。
有银行高层人士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不应该让银行提供风险较高的资本金贷款业务,这是财政该做的事情。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经济刺激方案出台之后,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力度已经很大。但在当前地方投资已经呈现“大干快上”局面,局部地区过热迹象隐现。一旦项目资本金比例下调或实施资本金贷款,对银行的考验将更艰巨。 “如果部分项目本身就没有经过筛选,银行信贷投入比例过大,风险越大。”该人士认为,项目贷款周期长和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决定了进行信贷投放时,银行仍要将项目本身的质量、承贷主体、地方财政实力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不能因为项目资本金门槛降低而放松信贷审核标准,“某种意义上,贷前审核要更为严格才行。” 中国施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可追溯至1996年,当时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对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予以确定。 其中,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及以上;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 该制度运行八年之后,2004年在宏观经济过热背景下,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对上述政策进行微调,将钢铁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5%及以上提高到40%及以上;对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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