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机冲击各国的当下,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无法独善其身。不过,危机也为中国的产业转型和升级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多次强调,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将借此时机加快传统制造业的产业调整与升级。
这样的姿态,与中国官员在此次会议上就应对气候变化建立技术转让机制、消除相关障碍的呼声构成了某种内在关联。
从表面看,从发达国家获取气候变化应对技术,与中国的产业调整似乎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实际上,污染重、高耗能的钢铁、电力、化工等产业若能在技术壁垒降低的情况下以更低的成本引进先进技术,将对这些重点行业的升级大有助益。但迄今为止,这样一个联合国框架下的转让机制还停留在构想阶段。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巡视员高广生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在1994年确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其中包括要发展整体气化联合循环(IGCC)发电技术。虽然该技术当时美国已经研发完善,技术的持有者也同意向中国转让,并同中方签署了转让协议,但最终,美国国会认为该技术“过于先进”,没有批准协议。如果当时中国获得这一高效发电技术,在此后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所建的电厂就能大规模使用该技术,从而降低近1/3的能耗、大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这一案例也折射出目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尴尬局面。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在此次研讨会上说:“到目前为止,虽然发达国家就技术转让所作的承诺已经很多,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履行或只是部分履行。所以我很怀疑这样的承诺究竟有什么意义。”
沙祖康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达国家应该明确技术转让方面的意愿,这种意愿不应停留在口头承诺上,而应转化为实际行动。
不过,目前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倒成为气候变化应对技术转移的壁垒。一些发达国家代表在此次会议上表示,目前先进技术仍掌握在私营企业手中,因此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转移。
而市场化的技术转让,首先面临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说,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转让之间的矛盾“是有问题的,必须明确应该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企业参与进行市场化运作。特别是发达国家,应该拿出相应的资金,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来鼓励气候变化应对技术的转让”。
工业和信息化部资源综合利用处调研员高振杰表示,要解决上述矛盾,需要打消发达国家对于核心技术转让后可能会给本国相关行业造成竞争和冲击的担忧。因此,在要求发达国家转让先进技术的同时,必须在制度设计中明确被转让技术的使用范围和可应用的领域,且发展中国家要能保证这些技术不对外扩散,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发达国家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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