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新规:一年内免收震后房屋安全鉴定费 为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经研究联合决定,免收全省抗震救灾期间,属于震后安全性能的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据悉,在国家和省没有新规定前,在全省范围内受地震灾害影响的震后安全性能的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一律免收。免收时间从2008年5月12日起至2009年5月11日止,期限为一年。省有关部门要求各级房屋安全鉴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规程和当地政府的要求,对本地区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房屋和特种设备进行严格安全鉴定和检验检测,恪尽职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宋玉琤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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