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对灾区初步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已恢复和在1个月内可以恢复的受灾企业约占51%,3个月内估计再有25%的企业可恢复生产。”在5日的灾区生产恢复情况通报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说。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显示,地震灾害造成工业企业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其中,四川受灾工业企业20746家,经济损失2011亿元;陕西工矿企业因灾损失16.26亿元;甘肃工矿企业因灾损失20亿元。
5月14日,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生产恢复组成立。生产恢复组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灾情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恢复生产方案,积极落实扶持资金物资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出的调研工作组认为,目前企业生产恢复的主要困难在于电煤、成品油、天然气调运不足,受灾企业流动资金欠缺,以及企业安置员工生活的压力。
生产恢复组首先将进一步摸清情况,分类指导组织恢复。在已派出的5个工作组调研基础上,配合地方政府部门,组织技术力量,指导组织重点企业对厂房、设备加快鉴定,分批抓紧制定复产方案。需要重建或移地重建的,纳入灾后重建规划。
二是抓紧恢复生产要素企业生产。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的调运力度,加快电力系统抢修进度,优先恢复发电、供气、供水、煤矿等生产要素企业生产,为全面恢复工业生产创造条件。
三是努力确保救灾、重建物资相关企业的恢复生产。以安置受灾群众、卫生防疫、夏收夏种、灾后重建所需物资为重点,协调解决流动资金短缺、原材料供应、产品运输等突出问题,加紧组织帐篷、活动板房、食品加工、消杀用品、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建材等企业恢复生产。
四是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对重点骨干企业,组织力量专门制定生产恢复方案,组织企业对口支援和协作,实施“一厂一策、重点帮扶”。
五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扶持政策,优先恢复技术含量高、劳动密集、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生产。对于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坚决淘汰,鼓励转产。
六是加快工业园区恢复,推进产业集聚。在原有工业园区基础上,选择一部分具有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组织引导东部发达地区和企业实施对口支援、产业转移,采取联合、兼并、重组、参股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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