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商务部最新公布的2008年全国55家获得焦炭出口资质的企业名单中,作为全国最大的焦炭生产省份,山西有21家从事焦炭生产和贸易的企业获得出口资质。这是记者昨天从省焦化协会了解到的。 这些企业分别是山西明迈特、山西大典、山西中巴、山西大晋国际、山西省天利、山西中瑞、山西远翔、山西省晋康、山西安泰、山西中吕、孝义市金晖、山西大土河、孝义市金岩电力、山西鑫升、山西通洲、山西焦化、山西三联正丰、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孝义市金达、山西太兴和山西茂胜等。 我省对于申报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的生产企业,要求2006年焦炭出口供货数量在25万吨以上,或者近三年每年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对于流通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每年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或具有内贸经营范围,且2004年到2006年,年均出口供货在40万吨以上。省商务厅要求,申请出口配额,企业还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焦炭出口,国家将对焦炭出口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凡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经核实,将收回其当年焦炭出口配额、暂停直至取消其当年度出口配额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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