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签署命令,自2008年1月1日起对进口部分种类的钢筋和钢材征收消费税。
乌海关对进口用于钢筋混凝土构件用的条钢(税号ТНВЭД 7213 10,7213 9110, 7214 20,7214 99)、铁丝或非合金钢丝(税号7217)及一系列黑色金属产品,如金属网和丝网、栏杆材料(税号731449)征收40%-50%的消费税。
据乌海关关员宣称,此次税率调整主要是为支持乌国内最大的黑色冶金企业-“乌兹别克冶金公司”(塔什干州,BEKABAD市)对新产品的开发生产。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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