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山西省知识产权局总结验收小组对太原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并对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自2006年3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太钢在试点期间共申请专利350项,授权专利149项,分别为试点前的4.5倍和3.0倍。随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太钢对专利发明人实行重奖重酬,三年累计兑现专利奖励400余万元,极大地鼓舞了企业职工的创新热情。近几年涌现出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工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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