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曾代理投资者起诉“”、“”等民事赔偿案的沈春林律师也认为,如果鞍钢集团中途单方面变更或退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因鞍钢承诺现金选择权后,买进攀钢系股票套利的投资者来说,可以对其提起法律诉讼。
状况三:重组依计划进行
市场对攀钢系重组的悲观预期,可能将因鞍钢全线举牌攀钢系开始逆转。分析人士指出,从各方的利益来看,攀钢重组计划可能将按原方案继续推进,攀钢系三家公司的股价有可能将回到现金行权价附近。
受鞍钢举牌的影响,8月15日,攀钢系三家公司股票联袂封住涨停。当日,的收盘价为每股7.58元,较现金行权价格仍有26.52%的上涨空间;而收盘价为每股10.98元,有28.78%的套利空间;则收于5.06元,尚有28.46%的套利空间。
“如果大盘指数走强,攀钢系的股价可能还有两个涨停。”一位不愿具名的钢铁研究员认为,攀钢钢钒的股价可能将达到8.5元~9元之间。
更有部分观点认为,由于鞍钢不希望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过多,可能借助大盘走强的时机,将攀钢系的股价拉到现金行权价之上,以减少行权的股东数量,降低现金支出额度。
不过,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可能较小。分析人士表示,大部分买入攀钢系股票的投资者,都是冲着套利而去,按照目前的估值水平,一旦现金选择权行使完成,攀钢系的股价可能出现无量连续跌停。因此,即使把股价拉过现金行权价,仍难以阻止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攀钢系的股价将在现金行权价附近震荡。”国海证券钢铁研究员孙林认为,如果股价低于现金行权价格,鞍钢集团就可以在未来继续增持。
攀钢钢钒能否保住上市地位?
从鞍钢对攀钢系的举牌动作来看,鞍钢最终遵守现金选择权承诺的可能性很大。但值得注意的是,完成重组之后,攀钢钢钒还能否保住上市条件?
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条件之一是: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假设投资者全部行使现金权,鞍钢持有攀钢钢钒的股权比例约为45%。而攀钢集团目前的持股比例为47.72%。留给公众股东的股份只剩下不到10%,这将触发退市条件。
不过,攀钢集团曾经承诺,若此次重组导致攀钢钢钒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作为攀钢钢钒的实际控制人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攀钢钢钒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攀钢钢钒的上市地位。分析人士认为,注入资产、增发股份、回购注销股份等都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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