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30日称将对中国输美标准钢管征收最高615.92%的反补贴税,分析师认为,中国已多次下调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不太可能是倾销,但中国企业应积极面对国际贸易摩擦。
美国商务部5月30日发表公告称,将对中国输美标准钢管征收关税。公告说,针对中国主要钢管生产商的“不公平定价行为”,商务部决定对其生产的标准钢管征收最高615.92%的反补贴税,以及最高85.55%的反倾销税。
北美钢铁工人联合会(USWA)和分别来自伊利诺伊、肯塔基、俄勒冈和新泽西州以及宾州和加州的六家钢管制造商2007年提起上诉,要求摆脱低价中国进口钢管的影响。
中国在2007年向美国出口超过876,000吨标准钢管,总价达近5.48亿美元,较2005年对美出口量增加了一倍多。
代表美国钢管厂商的律师GilbertKaplan称,对双街集团征收615%的关税是商务部有史以来在反外国政府补贴方面征收的最高反补贴税。商务部对另外31家中国钢铁企业征收69.20%的反倾销税。其还对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未具体点名的企业征收88.55%的反倾销税。在商务部反补贴关税的调查中,其对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和金洲集团(KinglandGroup)分别征收29.57%和44.86%的关税,对其他中国钢管供应商则普遍征收37.22%的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必须在7月14日前作出最后裁定,即中国钢管出口正在损害,或者至少威胁国内厂商,这样这些征税措施才能继续实施。若ITC投票赞成征收关税,那么关税适用期将追溯至2007年底。
近几年来,中国对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一降再降,并且对这些产品没有进行国家补贴。2007年4月15日起,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
从2007年6月1日起,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它钢材产品。另外,将2006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
从2007年7月1日起,中国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553项“两高”产品的出口退税被取消,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进一步降低,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国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此次关税调整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其中,钢坯、生铁加征至25%,螺纹钢、线材、带钢和部分型材加征至15%,热轧卷维持5%不动。
分析师认为,此次美国商务部提出的对中国输美标准钢管征收的关税最高达到615.92%,是有史以来美国商务部征收的最高关税之一。这对近年来屡次下调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中国来说,倾销似乎不太可能。但是面对美国商务部如此高的关税,为了维护国内钢管生产企业的整体利益,为了苦心开发出来的国际市场,中国钢铁业将积极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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