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3日清晨,水钢集团公司召开会议决定,在受地震波及较为严重的重庆、四川等地所售钢材进货价格决不率先涨价,各经销商亦须保持现有价格不变,如有商家哄抬价格,水钢将会对商家进行处罚措施。同时随时应对地震灾害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水钢将协作其他钢厂与灾区人民共同抵抗灾难。 消息一出,西南地区大部分钢厂决定联合响应,要求销售公司和各经销商在四川重庆两地所售钢材均不允许涨价,以配合灾区人民抵抗灾害和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