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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有限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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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1 17: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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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 审核: 审定: 批准: 年 月 日 生产管理有限责任追踪制度 1 总则 1.1有限责任追究必要性:强化生产安全、技术、费用的职能管理,确保资产经营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廉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做到四个凡事、四个到位。 1.2本制度所称有限责任追究是指对生产系统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费用管理问题所涉及人员应负责任的认定和处理。 1.3实施有限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不放过”的要求。 1.4实施责任追究以问题发生所涉及人员为追究对象,不受人员岗位调整因素的影响。 2 追究依据 2.1技术标准 2.2管理标准 2.3工作标准 2.4经济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廉政责任制等公司规章制度 3 职责与分工 3.1一流办是企业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3.2生产部、安监部、财务、审计、物资公司等专项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分工负责责任追究的具体操作,对各职能部门专项工作情况及责权到位情况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3.3发电部、维护部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对分管机构及班组的工作情况负有检查、责任追究、考核的责任。 3.4班组及各级工作人员有责任主动、全面、优质地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正确性负有责任。对上级部门的工作布置、考核、追究中出现的不正当现象有权越级反映。 3.5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责任追究的监督、考核。 4 内容及程序 4.1 内容和要求 4.1.1现场设备出现故障,威胁机组的安全运行或带来经济损失等事件,均应根据技术责任制分级进行分析,追究责任。 4.1.2设备出现异常及以上不安全情况均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根据安全责任制及技术责任制分级分析,追究责任。 4.1.3生产技术管理由于管理脱节、失控或责任不到位导致设备不合格、合同纠纷、经济损失、形象受损等后果,均应根据相关责任进行追究。 4.1.4调度会等公司会议上出现的工作扯皮、责任不清问题,根据各项管理标准进行追究。 4.2追究程序 4.2.1对现场设备问题:分析、调查、处理程序为班组负 分管部门 生产部 一流办;责任追究程序相反。 4.2.2对异常及以上不安全因素:分析、调查、处理程序为班组(或部门) 分管部门 安监部(生产部配合) 一流办;责任追究程序相反。 4.2.3对生产技术问题:分析、调查、处理程序为班组技术员 分管部门 生产部(安监部配合) 一流办;责任追究程序相反。 4.2.4对费用、材料、合同等经济问题:按各级人员签字顺序,从上到下依次追究;分析、调查、处理程序为班组 分管部门 发生问题主管部门 财务 审计 一流办。 4.2.5对生产管理问题:分析、调查、处理程序为分管部门 职能部室 一流办;责任追究程序相反。 5责任考核 5.1考核原则为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5.2追究责任以签字为准,签字者以职责为准。 5.3责任轻重及考核金额额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部,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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