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建立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一体化的保证体系
1998年,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海尔时,听说海尔“平均每天三个专利,一个新产品问世,而且大部分成活”的汇报,问了张瑞敏一个问题:电子工业部下属的很多企业,技术水平和科研手段都比海尔高出许多,为什么在产品开发上却不如海尔呢?张瑞敏回答:因为他们的技术太先进,先进到市场不需要的程度了。
在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上,许多企业存在着极不协调的现象:产品开发人员热衷于“闭门造车”搞开发,销售人员对新产品的销售却不感兴趣。两个部门好象互不相关的两架马车。原因很简单:产品开发人员按照“我能开发什么就开发什么”的思路去开发,开发出来的产品市场不需要;销路不好,销售人员付出双倍努力却拿不到相应报酬,当然没有积极性。
海尔则是另一番景象:产品开发人员走出设计室,主动到市场调查,主动与营销人员沟通,了解客户难题,根据客户难题申请产品开发课题,进行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因为新产品能解决客户难题,深受客户欢迎,销售人员积极性高涨,市场得以迅速扩张……这不仅仅是靠理念的引导,也有利益的吸引:因为,在先进理念指导下,海尔推出了一整套制度: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制、成活产品技术入股分红奖励制……按照这种制度,开发人员根据有关信息,做新产品开发立项申请,一经立项,可以预借开发经费,开发人员则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所开发的产品中享有分红权。正是这样一种利益的吸引,这样一种机制,保证了海尔新产品层出不穷:“削土豆皮洗衣机”、“小小神童洗衣机”、“彩色冰箱”、适应西部开发的“沙漠型空调器”,适应恶劣环境需要的“耐热”、“耐冷”空调器……在开发人员、营销人员得到利益的同时,“创造需求,引导消费”、“自己做个蛋糕自己吃”等理念得到更牢固的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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