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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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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1 17: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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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口岸接收和运输工作。设备到达口岸(机场、港口、车站)后,订货企业应有专人驻港了解情况,掌握进口设备的船期、箱号、名称、数量。并配合货物管理部门分清批次,核对到货地点、名称是否与合同相符,查清到货件数,检查箱体有无残损;对残损问题要协助到货部门严格分清原残、工残。并及时取得船方或港务部门的有效认证。对于重要设备,应派专人负责押运。要检查有保温、防潮、防振等特殊要求的设备,在运输中是否按要求办理。 做好设备入库保管。设备运抵工厂后,应立即入库。保管员应按照包箱的保管标记,分类保管,保证开箱及安装时按需要随时出库。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工作。对那些临时不能入库的设备,要加盖苫布,并要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手续交代清楚。 检验和索赔。检验是进口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进口设备到货以后,应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这一工作。要及时开箱检验,并迅速安装试车,这样才能发现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以便及时提出索赔。如合同规定卖方参加开箱检验,则应通知卖方到场。如果由商品检验局办理检验,则检验时应通知商品检验局,到现场复检、出具证明。进出口公司在货到达口岸之日起90天内凭商检证提出索赔。如货物抵达现场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开箱检验,则应向进出口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延期检验。 开箱检验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开箱后查点箱内文件、单据、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核对实物是否与装箱单和合同相符。若本单位不具备对某些设备检验条件,应提前与有关单位联系。 除按规定在设备到达目的港后若干天进行初步检验外,还应尽快安装投入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一般为12个月)如发现其质量和性能上有缺陷,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时,可凭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设备的安装。设备开箱检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消化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了解设备的性能、结构、接线方式、绘制安装基础图和管线图纸、制定安装计划、准备材料、工具。做好浇灌基础、设备上位、清洗、接线工作。 设备安装试车,应有生产车间人员参加。在设备试车前就应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对那些应有卖方参加试车的设备应通知卖方参加。试车(试测)应按技术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试车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并按规定处理。 试生产中的技术培训工作。设备安装后的试生产阶段,首先碰到的问题,是操作者对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等不熟悉和不会操作。因此,要组织已出国或在国内培训过的维修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做老师,进行操作知识、安全和保养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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