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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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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1 1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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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2.10.1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 2.10.2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 2.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情况而定,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可定为28 天以内;结构复 杂的大型工程投标有效期可定为56 天以内。 2.12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 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2.13工程量清单 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2.14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2.14.1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应条款的规定,编写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 2.14.2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考虑“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中对工程具体要求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响应。 2.14.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招标单位可向具有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发出投标邀请书
1、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单位可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向有能力承担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格式见(附件三)。 2、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施工单位应于7 月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说明是否愿意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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